法治护航农业普查;制度创新驱动三农变革。
近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(修订草案)》,这一举措为即将于2026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。自2006年条例首次颁布以来,近二十年时间里,中国农业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,从传统手工劳作逐步转向智能化、规模化经营模式。此次修订草案的通过,正是法治体系主动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生动体现,通过制度优化来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。
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周期性国情调查,每十年开展一次,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农业、农村、农民的基本情况,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撑。此次第四次普查在内容上实现了显著更新,首次将农业新质生产力相关情况纳入调查范围,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、现代设施农业推广以及智慧农业应用等领域。这些新兴要素的加入,反映出过去十年农业农村领域取得的显著进步,如农村电商的广泛渗透、农业规模经营的稳步推进等。原有条例的部分规定已难以完全匹配当前实际,因此修订工作着力于让法律规范与发展现实紧密对接,确保普查工作能够准确反映乡村振兴的最新动态和成效。

修订草案的一个核心亮点在于强化数据真实性的刚性约束,明确规定各级领导人员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,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伪造或篡改数据,不得明示或暗示填报虚假信息,同时禁止对依法履职的普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。这些禁止性条款的写入,与近年来统计法修改内容形成有效衔接,共同构筑起防范行政干预的制度屏障。数据质量直接关系普查工作的成败,只有确保信息真实可靠,才能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,避免因数据失真导致的政策偏差,从而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。
技术手段的全面升级成为此次修订的另一重要特征。草案新增遥感测量方式,并强调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以及社会大数据等资源。这意味着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查、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将在普查中发挥更大作用,能够有效减轻基层负担、减少对农民日常生产的干扰,同时显著提升数据的精准度和覆盖面。相关部门已开展相关合作,推动统计遥感应用的深化,这些技术进步不仅提高了普查效率,更体现了治理方式向现代化的转变,让普查工作更加科学高效、亲民便民。



